在2007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经历了重大修订,其中第七十六条有新的规定。该条款明确了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其赔偿责任将不超过百分之十。然而,江苏省原有的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中,关于非机动车或行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时,机动...
所有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行驶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相关的个人和组织,均需严格遵守此条例中的各项条款。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将安全放在首位,强调预防为主,实施严格的管理措施,确保所有参与者的安全。县级以上地方承担着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重任,需要组织...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提高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其他个人和组织,应当遵守本...
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章规定了法律责任,对违反交通安全的行为进行了详细的处罚措施。根据条例,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和实施条例,对违法行为给予警告、罚款、暂扣或吊销驾驶证,乃至拘留等处罚。罚款数额有具体标准,如行人或乘车人违反交通规则,如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等,将分别被罚款20...
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强调了各级和相关部门在交通安全责任方面的职责。县级以上地方需建立责任制和保障机制,将交通安全纳入考核,并对重大交通事故责任单位和个人追究行政责任。乡(镇)和城市事处负责督促交通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除安全隐患并进行公民安全教育。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严格...
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章详细规定了道路通行的多项准则,旨在确保交通安全和顺畅。第三十六条强调了车辆与行人的道路使用规定。在没有明确车道划分的道路上,机动车应在道路中间行驶,而非机动车和行人则需靠右侧行走。具体宽度为:路面宽7米以上,行人应在1米范围内,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在1.5...
江苏修订了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首次写入了自动驾驶条款。对于自动驾驶汽车的交通违法,将按照机动车处理。驾驶人或者所有人可以选择承担主体责任或共同责任。2019年11月5日,江苏省常委会修订了《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并于2020年3月1日正式实施。这一修订版本中,首次写入了自动驾驶汽车交通违法的规定...
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章详细规定了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和责任归属。在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时,当地需迅速组织、交通、安监、卫生等部门参与紧急救援,并确保市、县负责人现场指挥。各部门需共同制定应急救援预案,设立应急救援组织,确保人员、车辆和设备准备就绪,定期演练。急救医疗机构接到...
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第八章附则,第七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有责任逐步淘汰那些排气污染严重的助力车等交通工具。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核发这类车辆的车牌,对于已发放牌证的助力车,可以按照非机动车的管理方式进行处理。具体的报废标准由设区的市制定并公布。条例的实施日期为2005年...
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2004年10月22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9年5月20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1年7月16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