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违反国家规定,入侵涉及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人员,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2. 违反国家规定,入侵除前款规定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使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系统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或非法控制该系统,若情节严重,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
一、电信诈骗的定义与特征 电信诈骗是指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或者隐瞒,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这种犯罪行为的特点在于它利用现代通信技术进行远程操作,犯罪手段隐蔽、迅速,对被害人造成的损失往往难以追回。二、电信诈骗的常见手法 电信诈骗的手法多样,常见的有冒充...
法律分析:《解释》共十九条,主要包括: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定罪量刑标准问题;三个罪名涉及的“网络服务提供者”“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违法犯罪”等用语的含义和认定问题;三个罪名的单位犯罪、认罪认罚从宽、职业禁止和罚金...
八、认定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的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应当根据行为人收购、出售、出租前述第七条规定的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或者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网卡等的次数、张数、个数,并结合行为人的认知能力、既...
第363条:制作、复制、出版、传播淫秽物品罪。第3条:传播淫秽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它淫秽物品的规定。三、有关网络犯罪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 主要包括: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两高《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
第六条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有其他严重情节”: (一)对绝大多数用户日志未留存或者未落实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义务的; (二)二年内经多次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三)致使信息网络服务被主要用于违法犯罪的; (四)致使信息网络服务、网...
第二条 违反法律、行规、部门规章有关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第三条 向特定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途径发布公民个人信息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未经被收集者同意,将...
第十二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二)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三)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四)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五)二...
两高一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相关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5张(个)以上的,即可能会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根据《“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