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提供下列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一)网络接入、域名注册解析等信息网络接入、计算、存储、传输服务;(...
法律客观: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 敲诈勒索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司法解释 《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 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
帮信罪的全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关于帮信罪的规定在《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本罪只有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才构成犯罪,具有下列任意一条就构成立案标准:1、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2、支付结算金额20万元以上的3、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5万元以上的4、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5、两年内曾因非...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试行)》 高检发释字 [1999]2号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刑讯逼供案(第247条) 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
(一)流水的金额; 从帮信罪的构成条件来说,一方面需要达到明知别人从事信息网络犯罪,另一方面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两高的司法解释对于帮信罪的入罪标准进行了进一步的具体量化,提供银行卡支付结算达到20万元就可以构成该罪。但从题主的问题来看,流水二十多万,刚超过追诉标准。 这在具体的量刑考虑时...
本人认为两高关于刑事赔偿的解释是否可规范司法机关的刑事诉讼活动值得商榷。 首先,取保候审等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 刑事强制措施 ,而刑事强制措施是用来保证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其一定程度人身自由的方法,但不代表不采取这种强制措施,或者强制措施届满或解除后一段时间,刑事诉讼...
《意见一》的主要内容是关注于电信网络诈骗这个主角本身,而意见二的主体内容实际上是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的其他关联犯罪,比如在取证、涉手机卡、信用卡即所谓“两卡”犯罪案件,提供技术支持、支付结算、用户信息等等方面的行为,涉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等等。意见二就此提出...
“二不”:不轻易出借、出售或者出租自己的银行卡,因为不仅有可能会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还有可能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而遭受刑事处罚。因而不要为了蝇头小利,为自己带来“牢狱之灾”,影响自己,更影响下一代。 法条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出借银行账号的当事人是否承担民事责任问题的批复》规定...
转移,是指将犯罪分子搬动、运输其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窝藏和转移均要求其犯罪程度达到足以影响司法机关正常的查明犯罪、追缴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活动的程度,如在一个房间内的转移赃物行为不能构成本罪的客观行为。收购,主要是针对1992年两高有关司法解释中所说的“低价购进、高价卖出”的行为,司法实践中主要是针对以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