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 JavaScript 是一种很灵活的语言,这其实也可以说它是一个混乱的语言。它把 函数式编程 和 面向对象编程 糅合一起,再加上 动态语言 特性,简直强大无比(其实是不能和C++比的,^_^ )。
JS 里的 this
在 function 内部被创建
指向调用时所在函数所绑定的对象(拗口)
this 不能被赋值,但可以被 call/apply 改变
目录
* 一个特例
* 开始判断
* 法则一:对象方法中的this指向对象本身(箭头函数形式的除外)
* 法则二:多层嵌套函数中的this指向等同于包含该this的最近一个function的this
* 法则三:箭头函数以及非指向对象方法中的function的情况下this指向window
* 习题集
* 普通函数中的this
* 函数执行后返回另外一个函数中的this(普通函数中)
* 多层嵌套函数中的this(定时器&箭头函数)1
* 多层嵌套函数中的this(定时器&箭头函数)2
一个特例
在正式开始之前,我们先来说一个特例。
在构造函数中,this上的值会在创建实例的时候被绑定到新创建的实例上。不适用于下面的判断方法,所以特此说明。
开始判断
下面是一个典型例子,我们的分析从这里开始。
法则一:对象方法中的this指向对象本身(箭头函数形式的除外)
法则二:多层嵌套函数中的this指向等同于包含该this的最近一个function的this
箭头函数没有独立的this作用域,所以继续往外层走,走到了getName: function(){}。那么就是他了,this指向等同于这个function内部的this指向。根据法则一,this指向对象本身。
我们可以试着在浏览器中运行,看看结果。
法则三:箭头函数以及非指向对象方法中的function的情况下this指向window
根据法则二,this是指向最近的function,因此,这里的this等同于返回的函数中的this,不是对象方法中的this,所以,指向全局。
是不是感觉有点奇怪?不过实践证明确实如此。
习题集
欢迎大家按照法则一到三依次判断,猜测结果,并在浏览器下测试。测试结果也可以回复,大家一起讨论。
因本人能力有限,该系列法则可能在部分情况下失效。欢迎大家一起讨论。
下面是做题时间。
普通函数中的this
函数执行后返回另外一个函数中的this(普通函数中)
多层嵌套函数中的this(定时器&箭头函数)1
多层嵌套函数中的this(定时器&箭头函数)2
再次说明,该法则为实验性法则,未进行大范围的测试,不保证在所有情况下都有一致的结果。如果你发现了法则判断失败的情况,欢迎留言,一起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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