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还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可能对您也有帮助:
事业单位体检项目一般包括哪些
事业单位体检项目一般包括以下几项:
1、内科检查主要是医生进行按压、听诊检查心、肝、肺、脾、肾、胆囊进行系统检查。
2、外科检查新员工入职体检的项目医生通过看、触摸检查皮肤、脊椎等是否有病变。
3、肝功能新员工入职体检的项目主要检查谷丙转氨酶、总胆红素、直接胆红素、间接胆红素这四项,对肝脏健康进行系统检查,如各种肝炎、肿瘤等。
4、心电图这是对心脏功能进行检查有效方法,可以筛选心律不齐、心肌缺血等疾病。
5、透视新员工入职体检的项目,也就是常说的X光检查,主要是肺部健康状况进行检查。这里要提醒那些计划怀孕或已经还有的人群,不要做胸透,这对孩子对健康有副作用。
6、血常规新员工入职体检的项目包括18个检查项目,能对全身健康情况做出分析,能筛查是否有贫血,血小板、白细胞、红细胞、血红蛋白等是否正常,对血液疾病以及肝脏病变能及时作出判断。
以上就是关于事业单位体检项目有哪些的相关内容。
事业单位体检都有哪些项目
事业单位体检有以下项目:抽血、血常规18项、肝功能、血型、透视、内科检查、外科检查、血尿常规
1、抽血,化验(均使用一次性真空负压采血管)。
2、血常规18项,检查有无贫血、炎症、血液病等,可以发现贫血、炎症、止血异常、血液病和肝、脾的病变及临时染。
3、肝功能,谷丙转氨酶(ALT)检查肝功能最直接的指标。
4、血型,验证血型。
5、透视,常说的X光检查,主要是肺部健康状况进行检查。
6、内科检查,医生进行按压、听诊检查心、肝、肺、脾、肾、胆囊进行系统检查。
7、外科检查,医生通过看、触摸检查皮肤、脊椎等是否有病变。
8、血尿常规,血尿常规检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入职体检
事业单位入职体检标准
事业单位入职体检标准是根据国家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制定的。一般来说,入职体检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身体基本情况检查、专科检查、实验室检查和辅助检查等。身体基本情况检查包括身高、体重、血压等方面的检查;专科检查包括心电图、B超等方面的检查;实验室检查主要包括血常规、尿常规等检查;辅助检查包括肝功能、肾功能等方面的检查。入职体检的目的是确保应聘者身体健康,以便能够胜任工作并不会对其他员工造成健康威胁。
事业编制体检项目标准2022
事业单位体检项目包括查血细胞、血小板、白细胞、红细胞、血型、血糖等,没有特殊要求是不会检查爱滋病HIV抗体的,其具体内容为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90mmHg- 140mmHg(12.00 - 18.66Kpa);舒张压60mmHg-90mmHg(8.00 -12.00Kpa)。一、基本体检项目: 肝功、心电图、胸透、视力、听力、血压、B超(肝、胆、脾、肾)、五官八项。
二、特殊岗位体检项目: 在基本体检项目基础上,单位可根据招聘岗位特点,有选择的增加身高、体重、体能测试、皮肤病、过敏史、妇科、血糖等项目。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0-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8.00-12.00Kpa)。
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第八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二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三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四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五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十六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法律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
一、将《标准》第一条修订为: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杂音;
(二)频发期前收缩;
(三)心率每分钟小于50次或大于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二、将《标准》第二条修订为: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小于140mmHg;舒张压小于90mmHg。
三、将《标准》第三条修订为:血液系统疾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四、将《标准》第六条修订为:慢性胰腺炎、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等严重慢性消化系统疾病,不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五、将《标准》第七条修订为:各种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不合格。
六、将《标准》第八条修订为:恶性肿瘤,不合格。
七、将《标准》第九条修订为: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八、将《标准》第十九条修订为: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4.8(小数视力0.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9(小数视力0.8),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