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的职责是什么?接下来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一起跟着这篇文章来了解一下。
1、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负责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
3、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诉讼;
4、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5、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如果监护人不负责监护的职责,或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监护人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被监护人有财产交由监护人代管的,应从被监护人的财产中支付,不足部分,应由监护人承担。
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如果暂时无法行使监护权,可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承担。受委托担任监护人的人为委托监护人。在此情形下,除有特别规定之外,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仍由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承担,但委托监护人对此确有过错的,应承担连带责任。
监护人包括哪些人
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的兄、姐;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或者民政部门的顺序由的人员担任。
2、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按照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此外,如果精神病人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担任监护责任,经有关单位同意的,出可以担任监护人。
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没有上述范围的近亲属或近亲属丧失监护能力的,有关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可以从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近亲属、朋友中指定监护人。当近亲属对于由谁担任监护人发生争议时,有关单位、组织可以进行调解并从他们中间指定监护人。
监护人的职责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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