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工会保障保险费是指退休职工住院保障计划这个项目的费用,这个项目是为了配合上海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通过市职工保障互助会承办的一项补充医疗保障项目,以单位参保为主,社区参保为辅,通过互助互济机制,帮助参保退休人员减轻住院医疗费用负担,被称为“职工第二医保”。
上海市总工会互助医保《特种重病团体互助医疗保障计划》被保障人自保单生效之日180天后,首次确诊患尿毒症、恶性肿瘤、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再生障碍性贫血、颅内肿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九种重大疾病之一,可获得每份10,000元互助医疗保障金。
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是中华全国总工会专为职工群众开办的群众性互助保障组织。1993年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并经劳动部批准,民政部审批注册,建立了全国性的互助合作保险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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