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国寿鑫享金生年金保险B款属于年金理财保障产品,保障项目如下:
在合同生效年满5个保单年度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与本合特别生存金同生效年满6个保单年度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的100%给付特别生存金。
自合同生效年满7个保单年度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起,至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前,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的65%给付年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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