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有初始密码,初始密码是123456。持卡人可携带身份证到省级医保定点医院和药店、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或省医保局修改,修改社保卡应用初始密码的同时完成医保功能启用。以下几种渠道可以设置密码:1.各定点零售药店(只能设置密码,不能修改密码);2.就近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街道、居委会的劳动保障站或镇、村委会的劳动保障机构;3.建设银行及工商银行的个人网银客户可以通过登录银行网站设置本人的社保卡交易密码;4.农业银行客户可以通过银行自助服务终端设置本人的社保卡交易密码;5.市社保中心人脸识别自助机和其他自助机。社保卡激活后当月月底或者次月月初发放到账。每月20日之前激活社保卡的,其本月及前期的医疗个人账户金,将在当月底或次月初合并发放到账;每月20日之后激活社保卡的,其医疗个人账户金需一个半月后方能发放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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