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清朝绿营沿袭明朝,亦有参将,秩正三品,位次副将,掌理本营军务,分省建置,其主要任务是镇戍地方。清朝统治者将全国划分为十一个战略军事区,每区下辖一至数省,区的最高军事长官为总督,不设总督的区,则由兼领提督的巡抚为最高长官;省的最高军事长官为提督或兼领提督的巡抚;省下为镇,镇的长官是总兵;镇下分协,协的长官为副将;协下设营,营的长官为参将、游击、都司、守备;营下设汛,汛的长官为千总、把总、外委千总、外委把总。
3、清朝兵制:汉军用绿旗,通称“绿营”,分驻各省,最高的统军官叫提督,下设镇(总兵)、协(副将)、营(参将、游击、都司、守备)、汛(千总、把总等)四级,逐级统属,参将是绿旗兵中“营”的主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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