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公证申请要点:提供身份证明、结婚证、合照四张;如一方已故,需提供死亡证明;遗失结婚证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书;1950年5月1日前结婚的需提供单位或政府证明,如无法取得可提供知情人证明;事实婚姻需先办理结婚登记;国外申请需亲自办理或委托他人代办,并提供委托书和相关公证文件。
法律分析
如何申请办理《结婚公证书》
申请人为出国定居、探亲、陪读等一般情况下需办理结婚公证。
办理结婚公证书应提供的证件:
1、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或其他身份证明,申请人在国外的需提供护照复印件。
2、申请人的结婚证。
3、申请人应提供夫妻双方合照的大一寸相片四张。
4、夫妻双方一方死亡的应提供死者的死亡证明,死亡证明可由医院或公安机关签发,也可由殡仪馆签发的死亡证或火化收款单据或有记录死者日期的户口簿等。
5、遗失结婚证件的申请人需要证明夫妻关系的,应先取得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书》才能到公证处办理公证。
6、1950年5月1日以前结婚的人,现在国内居住的,须提供双方工件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出具的证明,证明要列明夫妻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结婚时间(年月日)、结婚地点。在国外或港澳台而无法取得上述证明时,须提供两名年龄与自己接近或大于自己的知情人作证,证人须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件,亲自到公证处作证并签名盖章。
7、1950年5月1日以后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而结婚(即所谓事实婚姻)的申请人,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以后才能到公证处办理结婚公证。
8、国外、港澳台申请人申办结婚公证,一般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回来要委托他人代办的,需另外提供当地公证人或司法部认可的驻外机构、律师或我驻外使馆公证、认证或证明的委托书。1950年5月1日以前结婚的,还需提供经上述机构、律师或我驻外使领馆公证、认证或证明的声明书,声明书应详列夫妻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结婚时间(年月日)、结婚地点。
结语
办理《结婚公证书》需要提供申请人身份证、结婚证、合照照片、死亡证明(如适用)、夫妻关系证明书(如遗失结婚证)、相关证明文件(如1950年5月1日以前结婚的人)。申请人如在国外需提供护照复印件。申请人如无法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委托书和相关认证文件。对于事实婚姻,需先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国外申请人一般需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代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法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七十三条 法人被宣告破产的,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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