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出租了,法院能执行嘛??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5 11:25:29
房子出租了,法院能执行嘛??
律师解答。可以。根据法律规定,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房屋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所有权发生转移时,不影响承租人对房屋享有使用权,原租赁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也就是说,正在租赁期间的房屋也是可以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 拍卖财产上原有的担保物权及其他优先受偿权,因拍卖而消灭,拍卖所得价款,应当优先清偿担保物权人及其他优先受偿权人的债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拍卖财产上原有的租赁权及其他用益物权,不因拍卖而消灭,但该权利继续存在于拍卖财产上,对在先的担保物权或者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实现有影响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将其除去后进行拍卖。
导读律师解答。可以。根据法律规定,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房屋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所有权发生转移时,不影响承租人对房屋享有使用权,原租赁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也就是说,正在租赁期间的房屋也是可以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 拍卖财产上原有的担保物权及其他优先受偿权,因拍卖而消灭,拍卖所得价款,应当优先清偿担保物权人及其他优先受偿权人的债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拍卖财产上原有的租赁权及其他用益物权,不因拍卖而消灭,但该权利继续存在于拍卖财产上,对在先的担保物权或者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实现有影响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将其除去后进行拍卖。
律师解答:
可以。根据法律规定,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房屋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所有权发生转移时,不影响承租人对房屋享有使用权,原租赁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也就是说,正在租赁期间的房屋也是可以强制执行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 拍卖财产上原有的担保物权及其他优先受偿权,因拍卖而消灭,拍卖所得价款,应当优先清偿担保物权人及其他优先受偿权人的债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拍卖财产上原有的租赁权及其他用益物权,不因拍卖而消灭,但该权利继续存在于拍卖财产上,对在先的担保物权或者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实现有影响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将其除去后进行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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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出租了,法院能执行嘛??
律师解答。可以。根据法律规定,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房屋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所有权发生转移时,不影响承租人对房屋享有使用权,原租赁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也就是说,正在租赁期间的房屋也是可以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 拍卖财产上原有的担保物权及其他优先受偿权,因拍卖而消灭,拍卖所得价款,应当优先清偿担保物权人及其他优先受偿权人的债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拍卖财产上原有的租赁权及其他用益物权,不因拍卖而消灭,但该权利继续存在于拍卖财产上,对在先的担保物权或者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实现有影响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将其除去后进行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