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问答文章1 问答文章501 问答文章1001 问答文章1501 问答文章2001 问答文章2501 问答文章3001 问答文章3501 问答文章4001 问答文章4501 问答文章5001 问答文章5501 问答文章6001 问答文章6501 问答文章7001 问答文章7501 问答文章8001 问答文章8501 问答文章9001 问答文章9501
当前位置: 首页 - - 正文

行政确权行为哪些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5 16:09:36
文档

行政确权行为哪些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机关在处理权属纠纷中广泛采用行政确权的方式,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确认和处理林木、林地权属争议。根据《森林法》的规定,全民所有制单位之间、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以及全民所有制与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由县级人民政府处理。确认和处理土地权属争议。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产生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人民政府处理。确认和处理土地权属争议。根据《草原法》的规定,草原所有权、使用权受到侵犯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牧部门处理。确认和处理水事争议。根据《水法》的规定,单位之间、个人之间、单位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水事纠纷,应当通过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请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主管部门处理。
推荐度:
导读行政机关在处理权属纠纷中广泛采用行政确权的方式,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确认和处理林木、林地权属争议。根据《森林法》的规定,全民所有制单位之间、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以及全民所有制与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由县级人民政府处理。确认和处理土地权属争议。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产生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人民政府处理。确认和处理土地权属争议。根据《草原法》的规定,草原所有权、使用权受到侵犯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牧部门处理。确认和处理水事争议。根据《水法》的规定,单位之间、个人之间、单位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水事纠纷,应当通过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请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主管部门处理。

行政机关在处理权属纠纷中广泛采用行政确权的方式,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确认和处理林木、林地权属争议。根据《森林法》的规定,全民所有制单位之间、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以及全民所有制与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由县级人民政府处理。

确认和处理土地权属争议。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产生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人民政府处理。

确认和处理土地权属争议。根据《草原法》的规定,草原所有权、使用权受到侵犯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牧部门处理。

确认和处理水事争议。根据《水法》的规定,单位之间、个人之间、单位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水事纠纷,应当通过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请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主管部门处理。

确认和处理水面、滩涂权属争议。根据《渔业法》的规定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以及全民所有制单位与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的水面、滩涂所有权和使用权和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处理。

确认和处理矿藏资源争议。根据《矿产资源法》的规定,矿山企业之间的矿区范围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依法核定的矿区范围处理。

行政机关作出对以上权属纠纷作出的确权决定属于其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将这些确权行为纳入到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根据该法第6条第项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一、房产权属争议能否申请政府确权

如果是农村房屋所有权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请处理确权。如果是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有争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确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适用范围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

文档

行政确权行为哪些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机关在处理权属纠纷中广泛采用行政确权的方式,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确认和处理林木、林地权属争议。根据《森林法》的规定,全民所有制单位之间、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以及全民所有制与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由县级人民政府处理。确认和处理土地权属争议。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产生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人民政府处理。确认和处理土地权属争议。根据《草原法》的规定,草原所有权、使用权受到侵犯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牧部门处理。确认和处理水事争议。根据《水法》的规定,单位之间、个人之间、单位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水事纠纷,应当通过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请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主管部门处理。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