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公证不必要的情况概括:1)已取得产权证;2)住房属于父母或租赁公房;3)婚前全额付款,婚后获得产权证;4)按揭购房已办理贷款手续并以个人名义签订购房和贷款合同。婚姻期间财产归属可由双方书面约定。
法律分析
以下情况无需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1、婚前一方已取得产权证;
2、婚后住的房子是父母的房子或者租的公房,判决标准以房屋产权证为准;
3、婚前已全部付房款,婚后才能拿到房产证;
4、婚前按揭购房,已办理贷款手续,购房合同和银行贷款合同均以自己的名义签订。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拓展延伸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财产如何保护与分配?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财产如何保护与分配?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来说,财产保护与分配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虽然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夫妻双方仍可以通过签订财产协议来明确财产归属和分配比例。这样的协议应包括财产的详细清单、归属约定、分配比例和财产转移等事项。此外,双方还可以选择办理公证,以确保财产归属的合法性和权益的保护。如果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财产分配,主要考虑财产的来源、贡献和实际使用情况等因素。因此,为了保护自身权益,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应及早规划财产,签订财产协议,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应及早规划财产,签订财产协议,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保护自身权益。财产协议应详细列明财产清单、归属约定、分配比例和财产转移等事项。如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综合考虑财产来源、贡献和实际使用等因素进行财产分配。办理公证可确保财产归属合法性和权益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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