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可以进行调解。在调解的时候要遵循自愿原则和自行达成原则。自愿有以下两个方面的意思:在合同纠纷发生之后,是否采用调解的方式进行处理,是完全依靠当事人双方的自愿的,调解和审判不一样,若是纠纷当事人不愿意用调解的方法解决纠纷,则是不可以进行调解的。此外调解的协议必须是由当事人双方自行达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第五百零七条 【争议解决条款效力】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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