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无效可分为部分无效和全部无效。部分无效指合同中某些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其他内容的效力;全部无效指合同违反法律规定导致整个合同无效。无效合同自始无效,保险人应退还保费。如果保险人存在缔约过失,受损方可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无效合同要求返还财产或折价补偿,并根据过错程度分摊责任。
法律分析
保险合同无效分为部分无效和全部无效两种情形。
1、保险合同中部分内容无效,但对其他内容效力不产生影响,如较为常见的是保险责任免除条款因保险人未履行明确说明义务而无效,但不影响保险人承担保险金赔偿责任。
2、因保险合同违反了法律法规等情形而导致全部无效,对于无效的保险合同自开始就不发生法律效力,保险人应当退回保险费。消费者如果因保险合同无效而有损失的,如能证明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过程中有缔约过失责任,那也可根据过错程度要求保险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物流公司本应购买承运人责任保险,因保险人的误导购买了货运险,如保险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物流公司遭受的损失也可要求保险人承担缔约过失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争议解决条款效力】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结语
保险合同无效可分为部分无效和全部无效两种情形。部分无效指保险合同中某些内容无效,但不影响其他有效内容。全部无效则是指保险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等情形导致整个合同无效。对于无效的保险合同,保险人应退还保险费。如果消费者能证明保险人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存在过失责任,可要求保险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民法典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行为人应返还财产并赔偿损失。根据具体情况,各方需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