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按照合同规定的范围承担责任。其次,明确保险合同规定的赔付款项,如果是因为保险公司没有遵守保险合同的约定,而赔付的保额过少,投保人可以申请起诉保险公司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该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可以要求交强险以及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先进行赔付,剩余不足的部分由当事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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