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给上保险,一般是不需要对劳动者进行赔偿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补缴,用人单位不补缴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在期限内进行补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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