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与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谈恋爱发生性关系涉嫌强奸罪,同时还会从重处罚。如果与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谈恋爱,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涉嫌强奸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 【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 收养 、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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