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解决方式的选择对于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利益的保护非常重要,在约定上需注意:仲裁和诉讼只能二选一。
仲裁协议约定要明确、具体。合理选择诉讼管辖法院,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在合同中约定诉讼解决合同争议的条款时,应该对合同争议管辖法院进行约定。
合同争议管辖法院有原告所在地法院、被告所在地法院、合同签订地法院、合同履行地法院、标的物所在地法院。因此在需要通过法院诉讼解决争议时,各方都希望争议能在己方所在地的法院进行诉讼,从而发生法院管辖争议。但是如果能在合同中约定具体的管辖法院,就会避免合同争议解决前的法院关系纠纷了。
一、建筑工程合同纠纷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不能约定管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按照这一法律规定约定纠纷诉讼的管辖法院。
二、房屋装修合同管辖法院是哪个
房屋装修合同属于委托合同,发生纠纷的,在层级上属于基层法院的管辖范围;其次,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另外,合同纠纷的管辖,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签订地、一方当事人住所地或主要经营地、合同履行地等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因此,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较为广泛,当事人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法院提起诉讼,但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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