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药房购药发票丢失如何处理
根据要求,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都是需要发票和医疗详细项目清单原件审核后报销的。现在发票丢失也不是没有解决办法,可以去收费处打印发票复印件,然后去医院找医务科,加盖医院公章,证明与原件相同。
另外,还要当事人写一张遗失声明,声明丢失的发票不再用来理赔结算,引起的责任由自己负责。必要时可能会要求登报声明。
二、普通发票丢失的补办办法:
1.首先要复印存根联,然后盖章;
2.其次将其交给客户入账;
3.财务人员应该设置发票登记本,登记购入发票的数量、号码,开出的发票号码、日期、客户、金额、领取人;
4.最后送给客户要客户回签。
发票丢失后应该在第一时间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同时提交《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
三、作废发票需满足什么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四、发票丢失后怎么办?
自2019年7月起,(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取消了发票丢失登报声明作废的要求,现在丢失发票后无需再发布登报挂失声明。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
五、丢失发票对企业有什么影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公告2014年第48号)附件《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规定,未按规定保管纸质发票并造成发票损毁、遗失的,扣3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三十六条规定,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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