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法院判决离婚的,不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书。
一、解除婚姻关系有哪些方式
1、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协议离婚,可以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是民政机关调解无效开具的离婚证明,涉及具体的协议内容,双方在协议内容里签字画押,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协议离婚,民政局会出具离婚证。如果起诉离婚而最终准许离婚诉请,法院会根据情况出具准许离婚的民事判决书或者民事调解书。但是没有任何法律规定或者规则允许当事人持法院准许离婚的裁判文书到民政局更换离婚证的情况。
2、经法院判决离婚。采用第一种方式离婚的,一般是男女双方都有离婚意愿,且财产已分割清楚;采用第二种方式离婚的,一般是男女双方有一个不愿意离婚或财产分割有纠纷。无论采用哪种方式离婚的,都符合法律规定。起诉离婚,通过法院调解判决。
二、丈夫去世妻子可以再婚吗
丈夫去世,从法律上讲婚姻真的就终止了,妻子可以再自由再婚。
再婚是指已婚方与原配偶离婚或者原配偶去世的前提下,再与他人通过国家正规的法律途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组成新家庭的行为。跟结婚程序一样,男女双方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再婚的需要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审查后发给结婚证。
关于离婚当事人申请再婚登记的补充规定如下:
1、离婚的中国公民在国内申请再婚,如果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必须经我国人民法院的裁定承认。裁定承认的,即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居住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
2、离婚的外国人在我国申请再婚,须出示离婚证件。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须同时提供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其原配偶的国籍证明。其原配偶是中国公民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其原配偶是外国公民,或者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其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由该国驻华使、领馆直接认证。
3、持有我国人民法院第一审离婚判决书的当事人申请再婚,须提供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
4、我国驻外使、领馆应按有关规定为经驻在国公证和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认证过的离婚证件办理认证手续,并为长期或已在国外取得合法居留权的中国公民出具或认证婚姻状况证明。情况特殊者应先报国内审批。
5、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将结婚当事人提交的我国人民法院做出的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裁定书或经公证、认证的离婚证件、国籍证明或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收入当事人的结婚登记档案。
6、凡与我国签订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外国法院出具的离婚证件在使用,按条约的有关规定办理。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