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冻结银行卡之后的解冻方式为:要求冻结的执法机关将加盖有县级以上执法机关公章和负责人签字的解除冻结通知书递交银行,银行收到后会立即解冻。只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执法机关可以要求银行冻结账户。按照法律规定,只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执法机关可以要求银行冻结账户。冻结最长期限6个月,逾期自动撤销冻结。根本没有什么解冻期,只要执法机关要求的冻结期限一到或者接到解冻通知,银行会立即解冻,不需要什么时间。银行冻结资金的原因只可能是接到了法院,检察院等执法机关的法律文书。银行无权自行冻结客户的账户二种是,原来要求冻结的执法机关将加盖有县级以上执法机关公章和负责人签字的《解除冻结通知书》递交银行,银行收到后会立即解冻。
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机制。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机制,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机制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一百六十六条 裁定采取保全机制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保全裁定:
(一)保全错误的;
(二)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
(三)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保全机制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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