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应当遵循公平、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如果保险公司在理赔时给出的赔偿金额低于实际经济损失,那么被保险人可以对此提出维权要求。此外,保险公司在理赔时也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公平、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四条:“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义务。”
因此,如果交通保险公司给出的赔偿低于实际经济损失,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维权要求,要求其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如果保险公司仍然不予理睬,可以向相关保险监管机构投诉或者寻求司法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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