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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没有履行保证人承担责任吗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4 16: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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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没有履行保证人承担责任吗

一、借款合同没有履行保证人承担责任吗。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有效的,担保合同有效,担保人要承担责任。所以借款合同没有履行,如果生效的,担保人就要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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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借款合同没有履行保证人承担责任吗。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有效的,担保合同有效,担保人要承担责任。所以借款合同没有履行,如果生效的,担保人就要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一、借款合同没有履行保证人承担责任吗

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有效的,担保合同有效,担保人要承担责任。所以借款合同没有履行,如果生效的,担保人就要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二、借款合同去哪起诉

1、借款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2、通过银行转帐方式借款,当事人能够提供银行的转款证明的,该银行所在地可以认定为合同履行地。另,借款合同中贷款方所在地可以视为合同履行地。

3、当事人在借据或借款合同中有协议管辖的约定,且该约定地点属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不违反级别管辖规定的,该约定有效,确定管辖时从其约定。约定为合同签订地的,该合同中应同时注明合同签订的具体地点,否则视为协议管辖的约定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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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没有履行保证人承担责任吗

一、借款合同没有履行保证人承担责任吗。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有效的,担保合同有效,担保人要承担责任。所以借款合同没有履行,如果生效的,担保人就要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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