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入股就是员工用知识产权出资,从而成为公司的股东。但是,如果员工是采取技术入股的方式成为股东,按照法律,有三个条件。
首先,法律上员工的技术是有成果的,已经形成了知识产权,不是说这个员工有技术,就可以用技术入股。其次是这个知识产权值多少,必须经过专业机构的评估,不是股东说的算,也不是工商局说的算。而且评估后还要把知识产权转移给公司,这样才算出资了,这就是第三个条件。
一、公司股东可否以劳动力替代实际出资
公司股东的出资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股东的出资形式是法律有所限定的:应当是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这就要求股东的出资首先是财产,其次须能够被货币评估,还须能够转让其所有权;2、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而技术人员的技术或技能与劳动者本人的人身有紧密的联系,一旦脱离人体则不能存在,如果劳动者以其劳动力作为出资,公司根本无法获得对这一财富的控制,也不可将此财富用以承担对外的债务,所以,这种技能是不能转换成可转让的财产,不可以作为股东的出资。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劳动者的劳动能力也不能作为出资。《公司法》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可见股东身份还有可继承性的特征,一旦劳动者去世,其出资也自然消失。因而,即便是劳动者有很高的技术也不能以此技术作为出资。
二、技术股法律承认吗?
技术入股合法。技术入股是以技术人员的知识或知识产权、技术诀窍、设备、工厂厂房等作为资本股份,投入企业法人,从而取得该企业的股份权的一种行为。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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