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交通保险公司对于未购买车损险的情况下,只承担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责任。因此,如果投保人未购买车损险,车辆损失只能由投保人自行承担。
但是,在实际理赔过程中,保险公司需要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合理原则,不能强加不合理要求或拒绝无合理依据的赔付请求。如果保险公司拒绝无合理依据的赔付请求,投保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跟保险公司沟通协商,寻求解决方案;2、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3、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五十八条:保险人拒绝承保、不履行保险合同、拒绝赔偿的,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投诉,并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2. 《合同法》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应当按照诚信原则履行自己的义务。
3. 《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订立和履行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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