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生效后,双方又同意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的条件是,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一、怀孕的时候可以去民政局办离婚手续吗
如果是协议离婚的,怀孕期间去民政局办理离婚,协议离婚的要双方要就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好,然后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解除婚姻关系。
二、离婚冷静期过了7天有效吗
离婚冷静期过了7天没有效。
离婚冷静期结束后即可以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了,但是必须在三十天以内。如果再想要去办理离婚证,需要重新申请离婚,度过离婚冷静期。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7、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办理离婚手续最快多久能办好
协议离婚最快,条件是只要夫妻双方同意离婚,一起到民政部门办手续即可。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只能诉讼离婚,起诉离婚后,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一般会在一两个月之内开庭,三个月内结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时间会有所延长,一般在六个月内结案,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的,需要在本院院长批准以后可以延长六个月,需要延长的报上级法院批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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