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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在停工或停产期间如何支付员工工资?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4 14:0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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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在停工或停产期间如何支付员工工资?

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可获有限期放假和生活费,生活费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标准。停工、停产一个工资周期内,单位需按合同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周期且提供正常劳动,报酬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法律分析;《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国务院令第111号)第八条规定,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并报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企业可以对职工实行有限期的放假。职工放假期间,由企业发给生活费。第十一条规定,按照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发放的生活费在企业工资基金中列支。生活费标准由企业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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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可获有限期放假和生活费,生活费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标准。停工、停产一个工资周期内,单位需按合同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周期且提供正常劳动,报酬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法律分析;《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国务院令第111号)第八条规定,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并报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企业可以对职工实行有限期的放假。职工放假期间,由企业发给生活费。第十一条规定,按照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发放的生活费在企业工资基金中列支。生活费标准由企业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可获有限期放假和生活费,生活费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标准。停工、停产一个工资周期内,单位需按合同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周期且提供正常劳动,报酬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分析

《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国务院令第111号)第八条规定,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并报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企业可以对职工实行有限期的放假。职工放假期间,由企业发给生活费。

第十一条规定,按照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发放的生活费在企业工资基金中列支。生活费标准由企业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拓展延伸

停工或停产期间员工工资支付的法律规定和应对措施

停工或停产期间,员工工资支付的法律规定和应对措施是保障员工权益的重要方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在停工或停产期间仍需支付员工工资,但具体支付方式和金额可能会有所调整。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全额工资,但在特殊情况下,如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停工或停产,用人单位可与员工协商支付方式,如支付部分工资或提供补偿。此外,用人单位也可以采取其他应对措施,如提供培训、调整工作安排等,以减轻员工的经济压力。总之,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用人单位应合理支付员工工资,并与员工积极沟通,共同应对停工或停产期间的困难。

结语

在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中,第八条规定了企业可以对职工实行有限期的放假,并由企业发放生活费。根据第十一条规定,生活费标准由企业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最低标准。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在停工或停产期间,保障员工权益是重要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支付工资,并与员工积极沟通,共同应对困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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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在停工或停产期间如何支付员工工资?

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可获有限期放假和生活费,生活费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标准。停工、停产一个工资周期内,单位需按合同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周期且提供正常劳动,报酬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法律分析;《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国务院令第111号)第八条规定,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并报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企业可以对职工实行有限期的放假。职工放假期间,由企业发给生活费。第十一条规定,按照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发放的生活费在企业工资基金中列支。生活费标准由企业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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