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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定还款期限民间借贷的时效起算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4 14: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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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定还款期限民间借贷的时效起算

如果以债权人主张权利为时效起算点,则会出现诉讼时效“失效”的结果。因为债权人不主张,诉讼时效就不会开始,诉讼时效由债权人控制。谁都不会同意诉讼时效这种“失权”制度由权利人来掌控。倘若从债权成立时开始计算时效,就不会遭遇这种法理上的尴尬,相反,它还有利于维护时效制度、维护国家金融秩序。一方面,“债权成立时效起算”充分体现了时效代替证据的作用。其一,生活中经常发生债务人还款时,债权人拿不出借条的情况,出于诚信,债务人一般不会赖帐,在有证人作证,或者债权人出具收款证明,甚至债权人口头解释后,债务人就会归还借款,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短期内,即使债权人找到借条也不敢再次要求债务人还款。假如证人已死,还款证据灭失,法律因为借款未定期限而保护债权人的借条,无异于让债务人负担长年保存证据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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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如果以债权人主张权利为时效起算点,则会出现诉讼时效“失效”的结果。因为债权人不主张,诉讼时效就不会开始,诉讼时效由债权人控制。谁都不会同意诉讼时效这种“失权”制度由权利人来掌控。倘若从债权成立时开始计算时效,就不会遭遇这种法理上的尴尬,相反,它还有利于维护时效制度、维护国家金融秩序。一方面,“债权成立时效起算”充分体现了时效代替证据的作用。其一,生活中经常发生债务人还款时,债权人拿不出借条的情况,出于诚信,债务人一般不会赖帐,在有证人作证,或者债权人出具收款证明,甚至债权人口头解释后,债务人就会归还借款,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短期内,即使债权人找到借条也不敢再次要求债务人还款。假如证人已死,还款证据灭失,法律因为借款未定期限而保护债权人的借条,无异于让债务人负担长年保存证据的义务。

如果以债权人主张权利为时效起算点,则会出现诉讼时效“失效”的结果。因为债权人不主张,诉讼时效就不会开始,诉讼时效由债权人控制。谁都不会同意诉讼时效这种“失权”制度由权利人来掌控。倘若从债权成立时开始计算时效,就不会遭遇这种法理上的尴尬,相反,它还有利于维护时效制度、维护国家金融秩序。一方面,“债权成立时效起算”充分体现了时效代替证据的作用。其一,生活中经常发生债务人还款时,债权人拿不出借条的情况,出于诚信,债务人一般不会赖帐,在有证人作证,或者债权人出具收款证明,甚至债权人口头解释后,债务人就会归还借款,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短期内,即使债权人找到借条也不敢再次要求债务人还款。假如证人已死,还款证据灭失,法律因为借款未定期限而保护债权人的借条,无异于让债务人负担长年保存证据的义务。债务人长年保存还款证据,对债务人来说相当于债务没有消灭。为避免债权人的道德风险,防范债权人或其继承人纠缠于陈年旧事,未定期限债权的诉讼时效应从债权成立之日起算。其二,债权人可能主张过权利,债务人不会有意识地录音录像,即使债权人有书面催款通知,债务人也难以长期保存,如果诉讼时效从债权人主张权利之日起算,债权人当然矢口否认,不可能举出对自己不利的证明。在这个意义上,主张权利只能是时效中断的事由,不能成为时效起算的依据。另一方面,“债权成立时效起算”有助于维护国家金融秩序。民间借贷主要用于满足自然人的日常生活急需,金额小、期限短、利息有控制,当事人局限在熟人之间,即使借款未定期限,也不会拖欠太长时间,少有争议。这种日常生活急需的民间借贷不会冲击金融秩序,得以合法存在。但是,近年来,生产经营等非日常生活急需的民间借款日益增多,未定履行期限时的争议较大,往往需诉诸法院才能解决纠纷。对这类民间借贷,虽不能轻言非法,但法律从严监控势在必行,特别不能造成事实上的长期贷款,否则,债权人将坐收金融机构之利,食利甚多,加剧民间借贷演化成“地下钱庄”。大量“游资”以民间借贷名义在金融体外循环,最终会导致金融风险的失控。倘若时效从债权人主张权利之后计算,民间借贷期限动辄高达十几年,即使用二十年的最长时效来控制,也会在事实上鼓励民间长期借贷。而“债权成立时效起算”可以从根本上杜绝长期贷款,更切合民间借贷“期限短暂”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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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定还款期限民间借贷的时效起算

如果以债权人主张权利为时效起算点,则会出现诉讼时效“失效”的结果。因为债权人不主张,诉讼时效就不会开始,诉讼时效由债权人控制。谁都不会同意诉讼时效这种“失权”制度由权利人来掌控。倘若从债权成立时开始计算时效,就不会遭遇这种法理上的尴尬,相反,它还有利于维护时效制度、维护国家金融秩序。一方面,“债权成立时效起算”充分体现了时效代替证据的作用。其一,生活中经常发生债务人还款时,债权人拿不出借条的情况,出于诚信,债务人一般不会赖帐,在有证人作证,或者债权人出具收款证明,甚至债权人口头解释后,债务人就会归还借款,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短期内,即使债权人找到借条也不敢再次要求债务人还款。假如证人已死,还款证据灭失,法律因为借款未定期限而保护债权人的借条,无异于让债务人负担长年保存证据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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