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有租赁合同的房屋可以拍卖。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拍卖交易对租赁关系不产生任何影响,原租约继续有效,拍卖所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一、民法典对抵押权买卖有规定吗
根据法律规定,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承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二、租房期间房东卖房是否属于违约
租房期间房东卖房是否属于违约取决于:
1、如果房东卖房要求提前搬家,租房人可以以房东违约为由,要求房东支付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钱作为违约金,给你足够的时间找房子搬家;
2、如果房东和买家不要求租客提前搬家,可以继续租房到合同期满,只要改变出租人的名字,把房租交给新房东。
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人将租赁物转让给他人,也不会对租赁关系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得以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三、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是指什么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是指承租人基于租赁合同出售租赁物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于他人购买的权利。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的适用条件是:
1、必须是房屋租赁合同;
2、出租人在租赁期间出售房屋、拍卖房屋,应当与抵押权人协议租赁债务,或者抵押权人拍卖租赁房屋;
3、必须在同等条件下购买;
4、优先购买权必须在排斥期间行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七条
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百二十八条
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