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不签竞业限制的,不能强制员工签署,只能与员工协商使其同意签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约定应由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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