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法院拍卖唯一一套住房应给债务人的并不是多少年的房租,而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7条规定精神,被执行人(债务人)的财产只有唯一一处的房屋时,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以小换大、以差换好、以远换近,但不能从有到无”的方式,把被执行人的大房子、好房子、商品房等能够执行的房产,进行执行,执行后剩余的钱款能够保证被执行人的基本住房要求就可以。不需要写申请书。
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七条 被执行人(债务人)的财产只有唯一一处的房屋时,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以小换大、以差换好、以远换近,但不能从有到无”的方式,把被执行人的大房子、好房子、商品房等能够执行的房产,进行执行,执行后剩余的钱款能够保证被执行人的基本住房要求就可以。不需要写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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