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荒山荒地的使用原则?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4 12:45:51
关于荒山荒地的使用原则?
由于荒山荒地的投入较大,周期较长,所以国家对农村的荒山荒地的总的原则是''谁开垦,谁受益”,对土地进行全面的开发和利用,但前提是必须遵循国家土地法律法规,那样才能合法的利用土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导读由于荒山荒地的投入较大,周期较长,所以国家对农村的荒山荒地的总的原则是''谁开垦,谁受益”,对土地进行全面的开发和利用,但前提是必须遵循国家土地法律法规,那样才能合法的利用土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由于荒山荒地的投入较大,周期较长,所以国家对农村的荒山荒地的总的原则是''谁开垦,谁受益”,对土地进行全面的开发和利用,但前提是必须遵循国家土地法律法规,那样才能合法的利用土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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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荒山荒地的使用原则?
由于荒山荒地的投入较大,周期较长,所以国家对农村的荒山荒地的总的原则是''谁开垦,谁受益”,对土地进行全面的开发和利用,但前提是必须遵循国家土地法律法规,那样才能合法的利用土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