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被起诉离婚时,如存在协商的可能,可第一时间与对方进行协议。如不能进行协商,则需要进行应诉。应当着手准备相关诉讼材料,在开庭时进行答辩,一方面要对对方提出的主张进行答辩,另一方面也需要一并提出自己关于婚姻关系、财产分割以及抚养权的主张,并就自己的主张提供相应的证据。在法官进行调查事实时,要实事求是表达自己的诉求。在庭审时,应当注意自己的情绪,避免情绪过于激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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