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毒品的交易现场认定贩毒数量的标准:
1、贩卖毒品的交易现场怎样认定贩毒数量:如有证据证明嫌疑人不吸毒的,按全部数量计算;
2、如果有证据证明自己确实有贩卖毒品的行为或目的,被查获的毒品数量和非法持有的毒品数量应计入贩卖数量,但考虑到贩卖吸引这类人的特殊性,应考虑量刑时的贩卖量、吸食量、查获和持有的毒品数量作为量刑时是否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八条 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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