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需要男女双方共同持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进行审查后符合条件可登记。需要的材料有常住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声明、照片。
法律分析
结婚需要的手续有:
1.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签名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和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结婚需要的材料有: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签字声明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3.提交结婚双方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该内容由 任瑞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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