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产假期间工资的计算方式具体有两种情况:第一,如果公司的工资管理规定中,有明确产假的工资发放办法的,可以按照该规定发放。产假工资不能低于基本工资标准。第二,据最新的劳动保护法规,过往的休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津贴替代,并要求各公司必须为女职工购买生育保险。这也就是说在休产假期间公司是没有工资的,但社险办有补助津贴,划到公司帐上,再由公司发给个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请问,单位在产假期间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大于生育津贴,员工是否需要向单位补足差额?
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如果单位有交生育保险,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低于平时工资收入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如果单位没有交生育保险,产假期间公司应当按正常出勤发放工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请问,单位在产假期间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大于生育津贴,员工是否需要向单位补足差额
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如果单位有交生育保险,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低于平时工资收入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如果单位没有交生育保险,产假期间公司应当按正常出勤发放工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产假期间,如果有生育保险,单位不需要向员工支付一分钱吗?应该支付基本工资吗?
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同时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伤病鉴定后,仍然需要二次手术,单位是否还要支付病人的工资?
员工因为工伤关系,需要二次手术,二次手术费用和手术后休息时间工资应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支付。员工因为工伤需要的治疗费用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同时因为工伤需要的医疗期工资由单位支付,按照员工原工资待遇不变按月支付给员工。《工伤保险条例》 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请问,产假期间的工资标准是多少?
产假工资的计算标准是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或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计算。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职工产假期间,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金融机构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职工。《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该内容由 王玉青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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