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揽合同能否起诉保证人
保证人为承揽合同履行提供保证的,承揽合同出现违约后,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人可以起诉保证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定义和承揽主要类型】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二、承揽合同有哪些
特征
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标成果为标的。
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所需要的不是承揽方的单纯劳务,而是其物化的劳务成果,但承揽人工作成果必须是符合雇主要求。
2、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
承揽人是按照定做人要求的质量,数量,包装,规格等要求完成工作并交付标的物,因此该标的物由于定做人特定化的要求而特定化。
3、承揽工作具有独立性。
承揽人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等完成工作任务,不受定做人的智慧管理,独立承担合同约定的责任。
承揽人的工作是独立的,工作过程不从属于雇主。
4、承揽合同具有一定的人身性质。
承揽人一般必须对工作成果的完成承担风险,承揽人不得擅自将承揽工作交给第三人完成,且对完成的工作过程中遭受的意外风险负责。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符合起诉条件的,承揽合同出现纠纷后,承揽合同当事人可以起诉保证人,起诉条件包括:
原告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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