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问答文章1 问答文章501 问答文章1001 问答文章1501 问答文章2001 问答文章2501 问答文章3001 问答文章3501 问答文章4001 问答文章4501 问答文章5001 问答文章5501 问答文章6001 问答文章6501 问答文章7001 问答文章7501 问答文章8001 问答文章8501 问答文章9001 问答文章9501
当前位置: 首页 - - 正文

取保候审有刑期吗?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4 12:27:48
文档

取保候审有刑期吗?

取保候审期间不算刑期,只有刑事拘留、逮捕在看守所羁押或者监视居住算刑期,可以折抵刑期,具体情况如下: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取保候审的人被判处实刑,刑期按照判决确定的日期执行,取保候审期间不折抵刑期,不影响刑期的计算。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解除或者撤销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撤销或者变更的表述方式及其理由如下:(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4)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5)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推荐度:
导读取保候审期间不算刑期,只有刑事拘留、逮捕在看守所羁押或者监视居住算刑期,可以折抵刑期,具体情况如下: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取保候审的人被判处实刑,刑期按照判决确定的日期执行,取保候审期间不折抵刑期,不影响刑期的计算。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解除或者撤销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撤销或者变更的表述方式及其理由如下:(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4)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5)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取保候审期间不算刑期,只有刑事拘留、逮捕在看守所羁押或者监视居住算刑期,可以折抵刑期,具体情况如下: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取保候审的人被判处实刑,刑期按照判决确定的日期执行,取保候审期间不折抵刑期,不影响刑期的计算;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解除或者撤销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撤销或者变更的表述方式及其理由如下:

(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

(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

(4)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5)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6)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7)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8)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9)已被逮捕的被告人,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

(10)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取保候审的被保证人或者说是保证对象,既然保证对象都不存在了,取保候审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和意义,当然也应当予以撤销;

(11)保证人死亡、重伤或者出现其他丧失保证能力情形的。保证人是取保候审的义务主体,保证人资格的存在以其具有保证能力为前提条件,如果没有或者丧失了保证能力,保证义务的履行就成为事实上的不可能,取保候审也就随之应当予以变更;

(12)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以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案件需要复议、复核的,或者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

文档

取保候审有刑期吗?

取保候审期间不算刑期,只有刑事拘留、逮捕在看守所羁押或者监视居住算刑期,可以折抵刑期,具体情况如下: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取保候审的人被判处实刑,刑期按照判决确定的日期执行,取保候审期间不折抵刑期,不影响刑期的计算。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解除或者撤销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撤销或者变更的表述方式及其理由如下:(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4)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5)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