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经办流程:到转出地社保局索取《缴费凭证》向新就业地社保局出示《缴费凭证》并提交转移申请转入地社保局审核同意向转出地社保局寄发同意接收《联系函》转出地社保局办理寄送《转移信息表》转入地社保局核实基金到账情况(区内转移不转基金)录入转移信息办结通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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