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的孩子不满1岁,可以离婚,只能女方提出离婚,男方在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原则上不得诉讼离婚,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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