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的条件是你的配偶取得天津市常住户口满2年即可。
那么军人退役安排的原则是什么?
1.军龄不满8年或干龄不满3年的军队干部原则上不得退出现役,确需退出现役的安排复员,推荐关注微信查找“老兵微刊”干龄满3年或军龄在8年以上16年以下(不含16年)的军队干部需退出现役的原则上安排转业(计划安置),需要复员的必须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并由军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审批后方可办理。
2.军龄在16年以上(含16年)的团以下(含正团职)干部需退出现役的,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可安排转业,也可安排自主择业,50周岁以上或军龄在30年以上的安排退休。
3.师以上(含副师职)干部需退出现役的,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或军龄在30年以下(不含30年)的安排转业,50周岁以上或军龄在30年以上的安排退休。
4.士官需要退出现役的,军龄在10年以下的一律安排复员,军龄在10以上(含10年)20年以下(不含20年)的原则上安排复员,有需要转业安置的必须有接收单位开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军龄在20年以上(含20年)30年以下(不含30年)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安排自主择业,军龄在30年以上或年龄超过50周岁以上的安排退休。
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解答“军人转业到配偶所在地条件”的相关法律知识,您了解了吗?《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
第十七条 配偶已随军的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1.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年的;
2.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满3年的;
3.配偶取得天津市、重庆市和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副省级城市常住户口满2年的;
4.配偶取得其他城市常住户口的。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