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自己修改了欠条无效,如果债权人修改的内容原先是错误的,且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则是有效的,当事人签订的欠条应当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等。
一、改过的欠条是否受法律保护
改过的欠条是否受法律保护取决于是否构成实质性影响:
1、对方找人模仿笔迹,增加利息内容。增加的利息部分无效。对贷款本金没有实质性影响,所以本金部分有效。借据伪造的,无法律效力;
2、如果借据书写错误被修改,双方之间有真实的贷款关系,则在法院起诉后,法院将根据交付凭证、支付能力、交易习惯、贷款金额、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易细节,综合判断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合法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
二、老公欠小三的钱法院是否支持还
欠钱属于民事纠纷,欠钱存在法律规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但是需要确认看是否有实际借款事实,否则起诉不成立,法院也不会支持偿还。
如果有欠条,对于债权债务纠纷签订的欠条,如果是当事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一般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欠条是在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下订立的,并且损害国家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则该欠条可能会无效。
三、签订合同合同的生效要件是什么?
订立合同的有效条件是: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所谓缔约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或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资格。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是构成有效合同的先决条件之一,一方在被欺诈、胁迫或者重大错误下订立的合同往往非其真实意思表示,属于无效或可撤销的合同。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所有合法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都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易言之,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4、合同的内容必须确定。合同内容确定,是指合同内容在合同成立时必须确定,或者必须处于在将来履行时可以确定的状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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