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商户搬迁赔偿标准,我国法律并没有统一明确的规定,其各地区的赔偿标准是不同。其具体赔偿标准请参考拆迁公告或者是咨询当地拆迁管理部门。
一、搬迁房屋具体赔偿标准
搬迁房屋赔偿标准视具体情况而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拆迁补偿实行产权调换、作价补偿,或者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的形式。产权调换的面积按照所拆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
二、企业被拆迁的赔偿标准
企业被拆迁的赔偿标准包括:1、拆迁资产的补偿,包含不能搬迁的土地或房屋以及因搬迁造成的及其设备的损失;2、企业停产停业的损失,也可以包括预期经营损失;3、拆迁补偿费用,搬迁的费用和物资的运输等;4、因为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三、农村改建搬迁赔偿标准
各地农村撤并搬迁补偿标准不一样,具体应当咨询当地拆迁管理部门。按照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根据当地的政府规定具体赔偿,每一区域每一块地赔偿标准都不一样,具体需要咨询设区的市政府拆迁小组。例如济南市选择以被安置人口数量作为安置依据的,在充分考虑公共面积分摊的情况下,多层建筑按人均建筑面积40平方米安置,小高层建筑按人均建筑面积43平方米安置,高层建筑按人均建筑面积47平方米安置。选择货币安置的,按应安置面积给予货币补偿,补偿价格参照同地段安置房屋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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