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不能捐献遗体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3 08:28:06
哪些人不能捐献遗体
法律分析:国家规定的甲、乙类传染病人的遗体不列入志愿捐献遗体范畴。遗体捐献必须是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家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法律依据:《上海市遗体捐献条例》 第十二条 生前未办理遗体捐献登记手续的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以书面形式共同决定捐献其遗体的,上述人员应当持该书面决定、本人身份证、关系证明以及死者身份证办理遗体捐献登记手续;但死者生前明确表示不同意捐献遗体的除外。死者配偶、成年子女和父母之间意见不一致的,登记机构不得办理遗体捐献登记手续。
导读法律分析:国家规定的甲、乙类传染病人的遗体不列入志愿捐献遗体范畴。遗体捐献必须是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家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法律依据:《上海市遗体捐献条例》 第十二条 生前未办理遗体捐献登记手续的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以书面形式共同决定捐献其遗体的,上述人员应当持该书面决定、本人身份证、关系证明以及死者身份证办理遗体捐献登记手续;但死者生前明确表示不同意捐献遗体的除外。死者配偶、成年子女和父母之间意见不一致的,登记机构不得办理遗体捐献登记手续。
法律分析:国家规定的甲、乙类传染病人的遗体不列入志愿捐献遗体范畴。遗体捐献必须是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家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
法律依据:《上海市遗体捐献条例》 第十二条 生前未办理遗体捐献登记手续的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以书面形式共同决定捐献其遗体的,上述人员应当持该书面决定、本人身份证、关系证明以及死者身份证办理遗体捐献登记手续;但死者生前明确表示不同意捐献遗体的除外。死者配偶、成年子女和父母之间意见不一致的,登记机构不得办理遗体捐献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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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不能捐献遗体
法律分析:国家规定的甲、乙类传染病人的遗体不列入志愿捐献遗体范畴。遗体捐献必须是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家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法律依据:《上海市遗体捐献条例》 第十二条 生前未办理遗体捐献登记手续的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以书面形式共同决定捐献其遗体的,上述人员应当持该书面决定、本人身份证、关系证明以及死者身份证办理遗体捐献登记手续;但死者生前明确表示不同意捐献遗体的除外。死者配偶、成年子女和父母之间意见不一致的,登记机构不得办理遗体捐献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