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更名字需要注意不得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损害国家尊严或者利益;使用外国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名称及其通用简称、特定称谓;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可能使公众受骗或者产生误解等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申请人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二十八条
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涉及营业执照记载事项的,登记机关应当及时为市场主体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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