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准离婚不能请求损害赔偿,因为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请求损害赔偿的,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请求损害赔偿也不可以。
一、家暴不想离婚,又不能忍受,该咋办
家暴又不离婚,请求离婚的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有明确规定,因家庭暴力而导致双方离婚的,经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遭受家暴的一-方可以收集对方的家暴证据,从而更好地维护其合法权益。并且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官司中具体有什么期限
有下列期限: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要求损害赔偿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3、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不得起诉。
三、男的婚内出轨怎么财产分配
财产分割会倾向于无过错方。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婚内出轨导致离婚,那么在财产分割的问题上,法律会更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必须以离婚为前提。如果当事人是协议离婚提起的损害赔偿请求,那么人民法院不会受理。如果当事人是起诉离婚,法院也作出了不准离婚的判决,那么也不会支持离婚损害赔偿请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七条
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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