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问答文章1 问答文章501 问答文章1001 问答文章1501 问答文章2001 问答文章2501 问答文章3001 问答文章3501 问答文章4001 问答文章4501 问答文章5001 问答文章5501 问答文章6001 问答文章6501 问答文章7001 问答文章7501 问答文章8001 问答文章8501 问答文章9001 问答文章9501
当前位置: 首页 - - 正文

威海市荣成市如何规定产假和陪产假?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2 16:54:05
文档

威海市荣成市如何规定产假和陪产假?

产假最多休158天,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地方规定增加产假60天。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享受增加的产假60天,男方还可获得7天的护理假。具体规定为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增加一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享受15天产假,满4个月流产享受42天产假。法律分析;产假最多休158天,其中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增加产假60天。法律规定。《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推荐度:
导读产假最多休158天,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地方规定增加产假60天。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享受增加的产假60天,男方还可获得7天的护理假。具体规定为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增加一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享受15天产假,满4个月流产享受42天产假。法律分析;产假最多休158天,其中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增加产假60天。法律规定。《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产假最多休158天,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地方规定增加产假60天。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享受增加的产假60天,男方还可获得7天的护理假。具体规定为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增加一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享受15天产假,满4个月流产享受42天产假。

法律分析

产假最多休158天,其中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增加产假60天。

法律规定: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拓展延伸

威海市荣成市产假和陪产假政策解读及申请流程

威海市和荣成市对于产假和陪产假的政策制定了明确的规定,为准爸爸准妈妈提供了充分的保障。根据规定,女性员工享有产假,通常为98天,其中包括产前假、产假和产后假。而陪产假则是专门为准爸爸准备的假期,通常为15天。申请产假和陪产假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孕妇健康证明、结婚证等。具体的申请流程包括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单位会进行审核并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最终由相关部门批准并发放相应的假期。准爸爸准妈妈们可以根据政策规定提前了解并合理安排产假和陪产假,以便享受到应有的权益。

结语

合理安排产假和陪产假,享受权益。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性员工产假最多98天,可根据地方规定增加60天。同时,准爸爸可享受护理假7天。威海市和荣成市明确规定产假为98天,陪产假为15天。提前了解政策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向单位提出申请,并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最终享受到应有的假期权益。

法律依据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

文档

威海市荣成市如何规定产假和陪产假?

产假最多休158天,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地方规定增加产假60天。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享受增加的产假60天,男方还可获得7天的护理假。具体规定为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增加一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享受15天产假,满4个月流产享受42天产假。法律分析;产假最多休158天,其中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增加产假60天。法律规定。《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