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前个人财产不转为共同财产,但可通过赠与或约定转变。赠与需完成登记手续,公证赠与不可撤销。约定需签协议并尽快履行,如办理登记、转账或现金交付等。
法律分析
原则上,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婚姻关系的继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婚前财产可以通过夫妻约定或赠与的方式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1)赠与。一般的物品只需要交给对方就算完成了赠与,而汽车和房产需要办理完产权登记手续后才算完成赠与,否则根据规定,赠与人可以在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是不能撤销的,因此为了保险起见,当事人可以先办理公证手续。
(2)约定。即双方采用协议、合同的方式,将一方的财产约定归对方所有,这种约定经双方签字即发生法律效力。协议签订后,为防止反悔,应尽快按照协议约定进行履行,例如办理房屋、车辆的登记过户手续,或者将存款进行转账或者现金交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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